日前,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替检代检”重型挂车非法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兴安盟公安局交管支队在常规进行业务查询时发现,近期检验的外省籍挂车数量异常增加,且上线检测的多部车辆相似度极高。对此,民警将此线索移交至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调查。刑侦大队侦查员通过对车辆检验照片、视频的对比及系列侦查,得知涉案嫌疑人王某和刘某利用4辆即将报废的重型自卸货车通过套牌、修改车架号等方式为无法通过安全检验的货车提供“替检代检”服务。
据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陆启蒙介绍,从事运输业务的车主购买半挂车后,为了多拉快跑,往往会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改装后的车辆因超重等原因无法通过车检,若每次检车时都将车恢复原样,非常耗时费财。王某与刘某将此事看成是“商机”,便以11万元购买了4辆报废的重型自卸货车,并在网上结识了河北省某二手车中介,该中介将外地不能通过检测的车辆牌照、驾驶证、铭牌等邮寄给王某。每次“替检代检”前,王某与刘某都会对收到的证件等进行改造、变更,将待检车辆的行驶证、车架号、铭牌安装在自己购买的重型自卸货车上,然后再给重新改造后的重型自卸货车拍摄证件照片,并在一家打字复印店进行打印后重新塑封,而后再将车辆驾驶至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替检代检”。“替检代检”成功后,刘某再将材料邮寄回河北省某二手车中介,至此一次交易完成。
据涉案嫌疑人王某、刘某交代,为一辆重型挂车提供“替检代检”服务获利5000元,年初至今共为50余辆重型挂车进行“替检代检”,共非法牟利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以及打字复印店店主张某因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均已被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兴安盟融媒体中心记者 于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