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农牧民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加快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
——实施荒山低产林改造、经济林栽植、林下经济培育等项目,向荒山要收益,落实以工代赈。
——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各类经营主体与农牧户通过吸纳就业、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更多农户增收致富。
——支持有条件的嘎查村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模式,推进代耕代种社会化服务,最大程度实现农牧户与嘎查村集体经济双赢目标。
一项项举措的背后,是兴安盟锚定两件大事,全力做好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工作的努力。做大做强农牧业,提升农牧业经营水平,促进兴安盟经济总量再扩大、农牧民再增收,兴安盟农牧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走好乡村振兴这条道路,作为基层干部,我深有感触。”2025年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和丰村党支部书记孙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孙明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目标清晰,催人奋进,特别是绘就了乡村振兴、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善治的和美图景,作为一名农民代表,他完全赞成这个报告。基层干部始终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网格化、规范化、常态化,打通服务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始终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让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24年,兴安盟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千万工程项目271个、探索实施生态水美、现代田园等11种乡村建设典型模式。兴安盟农牧(乡村振兴)领域争取上级资金103.69亿元。围绕肉牛、肉羊、蔬菜水果等产业,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累计覆盖兴安盟52个苏木乡镇、653个嘎查村、47785户,其中示范嘎查村161个、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7106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
产业振兴俨然成为兴安盟乡村振兴的“主力军”。“90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设施农业专业合作社技术员王帅接受采访时表示,其所在的突泉镇一直将发展设施农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现有冷棚280座、温室大棚970座,主要种植黄瓜、食用菌、草莓等20余种作物。目前,大棚可实现一年三茬菜,“园住民”户均增收3万元至5万元。

王帅说:“聆听政府工作报告后,非常振奋,感受到了政府对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视,让我对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规模化经营更有信心、更有底气、更有干劲了。”这次他带着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参会,设施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王帅建议,切实带动百姓增收致富,要推动设施农业向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升设施农业装备水平,强化品牌培育建设,围绕农特产品热销品牌,突出区域特色,提升设施农业产出水平。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满足不同层次消费群体需要,提升设施果菜价值。
村里的环境越来越美丽、村里的业态越来越丰富、乡亲们的腰包越来越鼓……一个个幸福和美的场景,正汇聚成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的兴安盟新图景。(兴安盟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