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兴安盟 > 要闻

兴安盟委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3月26日至27日,兴安盟委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盟级党员领导干部先学先行,示范带动全盟党组织和党员有序有效开展学习教育。盟委书记苏和主持并讲话,盟四大班子领导同志、检察分院检察长和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参加。

  读书班采取领读领学、专家辅导、观看专题片和警示教育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蒙古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孙亚杰为全盟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作了专题辅导,旗县市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以视频形式在分会场参加。盟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研读指定书目和文件,普遍感到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和严肃的党性锤炼。

  苏和说,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盟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践要求,持续深化“学查改”贯通融合,坚持开门教育接受群众监督,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苏和说,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好时间、把握好节奏、摆布好精力,把开展学习教育同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等中心工作和落实“五个第一”工作理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盟委班子和盟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高质量完成好学习教育的各项规定动作,带头转作风、提效能、办实事、树形象,从严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示范、作出表率。(兴安盟融媒体中心记者 韩文彬)

编辑:李丹丹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