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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过失引发火灾案件

  “我现在非常后悔,没想到一时疏忽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面对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六户派出所民警的询问,违法行为人温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近日,六户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因焚烧秸秆过失引发的火灾案件,违法行为人温某某被行政拘留,案件为森林草原防火敲响警钟。

  日前,六户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公司员工陈某某报警,称六户镇某村东侧树地内大量银杏树苗被焚烧损毁。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火灾展开紧急扑救。经勘查,起火点位于村民温某某自家耕地内。当日,温某某在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的情况下焚烧秸秆,火势因风力作用迅速蔓延,导致相邻地块的银杏苗及周边地块被烧毁。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温某某对其过失引发火灾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陈述,虽知政府明令禁止野外违规用火,但存侥幸心理,认为“烧完秸秆能肥田”,仅凭经验操作,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更未准备灭火器材。突泉县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温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当前正值防火关键期,突泉县公安机关已启动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所有农户春耕期间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等行为,确需生产用火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并严格采取防火措施。对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六户派出所所长裴雪松表示,将持续加强田间地头巡查力度,继续通过民警巡防、村民联防等方式织密防火网,同时深化“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屏障。(兴安盟融媒体中心记者 于天宇)

编辑: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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