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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兴安盟公安局“学查改”一体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

  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兴安盟公安局以“学、查、改”一体推进为路径,创新实施多项“坚持”举措,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警纪律作风持续好转,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坚持强力推进,筑牢思想根基。兴安盟公安局党委发挥“头雁效应”,抓实自身学习的同时,强化对24个党组织的全方位指导、全过程督促、全流程把关。印发11份工作提示,开展16次专项抽查检查,每周对2个党支部“回头看”,构建压力传导闭环机制,杜绝前紧后松、层层递减现象。针对机关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统筹5个偏远分局和支队同步部署,覆盖党委班子、副处级以上干部、年轻干部等“关键少数”及一线民辅警,实现全员全域覆盖。

  坚持学查贯通,强化问题导向。党委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运用“7+3”查摆途径自查自纠。目前,党委班子查摆问题2条,班子成员查摆14条,60余名处级干部(含职级)、160余名科级干部(含职级)全部完成问题上报。工作专班严格审核,督促18名领导干部重新纠改。集中观看《强化正风肃纪》等警示片,结合89例典型案例开展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同时,举办科级年轻干部读书班,通过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等形式,围绕“执法办案中如何践行八项规定”“杜绝‘四风’问题”等议题交流心得,推动理论学习转化为工作效能。

  坚持知行合一,深化成果转化。在承接自治区、盟委集中整治项目的同时,聚焦执法不规范、基层减负不到位等4项突出问题靶向施治。区分5类层级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制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修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细则》《家庭助廉提示》,扎紧制度笼子。结合“执法规范化巩固年”活动,排查执法隐患,提升执法公信力。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初心使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座谈会、12345热线等渠道征求意见。针对特殊群众需求,车管所民警上门服务,线上线下联动解决业务办理难题。(兴安盟融媒体中心记者 刁博禹 通讯员 李涛)

编辑: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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